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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服务三支柱养老精准发力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养老之事,关乎国家发展全局,更关乎亿万百姓福祉。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经上升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使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为商业保险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这一年来,保险业在参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中央再度定调,将发展个人养老金提上日程。展望2022年,在顶层设计的支持下,养老市场活力有望被激发,保险行业有望突破瓶颈迎来新增量。

  

  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养老问题已经上升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

  从“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到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再到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2021年以来,针对老年人“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我国养老事业改革迎来了跨越式发展,顶层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供给体系加快优化、资金保障逐步加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为构建更加成熟完善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养老顶层设计不断健全

  回顾2021年,国家层面不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一系列纲领性文件相继出台,对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供给,引导全行业开展一些有益探索。

  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寿险、泰康人寿及新华保险六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专属养老保险领取时,需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

  同月,《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发布,这是继2020年9月扩大试点范围后,进一步明确长护险服务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助力长护险制度稳健运行。

  近日,中央最新定调,将个人养老金提上日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国家首次强调个人养老金的重要作用与补充养老保险功能,无疑将推进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加速落地。

  银保监会透露,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养老金融试点。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相关机构创新开发并推出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加强业务监管,开展相关监管制度建设。二是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第三支柱建设中的作用。坚持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支柱相关制度建设,并做好配套工作。

  养老保险服务供给加快优化

  数据显示,自6月1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浙江省试点三个月,6家保险公司均已推出相关产品,累计销售保单2448件,保费5118.32万元。从总体试点情况来看,截至2021年11月末,累计实现保费2.7亿元,超过2.1万人投保。

  在政策的引导下、在自身发展的需求下,从承办大病保险、开发创新养老产品、设立养老社区及配套医院到完善康养健康管理服务,保险机构紧抓机遇,加速布局养老产业,精准对接老年的健康与养老需求,丰富产品与服务供给。

  上周,泰康保险的全国第九家养老社区在南昌开业、在重庆的养老社区体验馆开馆,中国太保在杭州的养老社区开始接受客户的行权申请。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我国目前已有10多家保险机构投资了50多个养老社区项目,床位数超过8.4万张,覆盖20余个省市地区,“保险+养老”模式越来越普及。其中,绝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项目都采取了投资规模较大的高端持续照护退休社区(CCRC),在整合保险与康养资源方面探索出了一种正在复制的模式。

  从目前保险机构涉足养老服务情况来看,一方面,通过积极布局机构养老,与养老地产相结合,满足高端人群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契机,初步构建起面向普惠人群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商业保险公司从单纯的以承保理赔服务为主,发展成为医养结合的综合服务提供商。这其中,险企或通过重资产投入自建、或以轻资产与第三方合作、或通过第三方现有的养老社区带动保费增长等模式布局养老产业。

  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进入养老服务产业的保险公司已增至18家。中国太保自2014年设立养老投资公司以来,已在6个城市落地7个项目,从三个不同的产品条线为不同年龄段和不同身体状态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护和医疗服务。泰康养老则全面对接国家医养保障三支柱,在逐年摸索中形成“GBC商业模式”,从B端企业员工福利、企业年金入手,延伸到C端个人医养保障和G端政府业务。面向政府端,泰康养老的业务涉及医保精准扶贫、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医保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等;面向企业端,覆盖员工福利、企业年金、补充养老等;面向个人端的业务包括“惠民保”、个人税优健康险、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等。

  今年以来,平安养老险积极参与到多层次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持续深入推进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养老保险领域第一支柱方面,平安养老险首批获得基本养老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人资格,加入养老金投资领域“国家队”行列;在医疗保险领域第二支柱方面,为超过几十万团体客户提供综合福利方案或套餐,包含团体住院、门诊等医疗保障责任;在医疗保险领域第三支柱方面,积极开展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通过百万医疗保险、“惠民保”等产品,满足数千万民众的大病保障需求。

  养老市场活力有望被激发

  面对养老金融行业的“蓝海”,保险机构积极在养老三支柱保障体系中承担多种角色,但最重要的依然是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发挥对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优势。

  2021年,养老险公司增加到10家。1月,恒安标准养老获批开业;9月,养老“国家队”——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筹建,17家发起人中包括1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外资与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养老险领域,将为个人养老产品供给提供更多丰富的选择。

  在产品方面,目前,全国有1.07亿60岁及以上老年人持有商业保险保单,可供老年人选择的产品超过1000个,基本涵盖了老年人最为关注的疾病险、医疗险、意外险、养老险等产品。截至今年10月,保险机构已上线25款投保年龄超过70岁的费率可调长期医疗险产品。

  尽管我国老年保险产品数量不断增长,但行业调查显示,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供给仍然有限,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覆盖面不够广,亟须进行供给侧优化,特别是在养老保障和养老资金累积等方面都可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此外,由于一些保险产品主要以不含税收优惠政策的养老年金为主,产品标准化趋势明显,在养老金积累阶段与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快返年金的特征区分度不大,难以充分激发客户的购买需求,导致市场占比较低。

  根据人社部和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亿元,参保人数只有4.88万人。从三年试点进展来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叫好不叫座”,发展速度远低于市场预期,整体比例非常低。

  在推动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多家保险公司对于今后的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多位险企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养老这一民生大事,保险公司不能跑马圈地、追求短期利益,而要做到重服务、重长远、特色化经营,为不同消费人群在长寿时代提供适合的商业养老产品和服务,支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

  相较于已覆盖超10亿人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我国第二、第三支柱还有较大发展空间。行业普遍认为,加强商业保险参与第三支柱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从习惯于与传统产品比收益转向突出和发挥保障功能,可以促进人身保险业务由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

  多家机构预测,养老金业务是人身保险业发展模式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发挥保险长期储蓄功能的关键领域。随着《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审议通过,展望2022年,在政策支持下,养老保险市场活力有望被激发,保险行业有望突破瓶颈迎来新增量。

  

  2021年国家支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重要政策:

  ●2021年3月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2021年3月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2021年5月

  《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21年1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2021年12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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